杂阿含_七二
杂阿含·七二
如是我闻:
一时,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。
尔时,世尊告诸比丘:“当说所知法、智及智者。谛听!善思!当为汝说。
“云何所知法?谓五受阴。何等为五?色受阴,受、想、行、识受阴,是名所知法。
“云何为智?调伏贪欲、断贪欲、越贪欲,是名为智。
“云何智者?阿罗汉是。阿罗汉者,非有他世死、非无他世死、非有无他世死、非非有无他世死1),广说无量,诸数永灭。
“是名说所知法、智及智者。”
佛说此经已,诸比丘闻佛所说,欢喜奉行!
1)
非有他世死、非无他世死、非有无他世死、非非有无他世死:意即不可认为有将来世之生死,不可认为无将来世之生死,不可认为既有将来世之生死又无将来世之生死,也不可认为非有将来世之生死又非无将来世之生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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